組織要點


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台灣母語日推行小組』組織要點
一、依據:(一)95621日教育部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令。
          (二)961113日府教學字第0960231878號函。
(三)9771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70098487C號令。
二、目的:為落實學校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台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奠立台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台灣母語之優質環境,特訂本要點。
三、本推動小組設成員16人,其分工與運作方式如下:
    (一)組織分工
職稱
職務
工作職掌及內容
召集人
校長
1.召集並主持小組會議
2.督導本校台灣母語日推動工作
副召集人
教務主任
1.綜理台灣母語日推動工作事宜
2.編擬台灣母語日活動計劃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協助推行台灣母語日各項活動
副召集人
總務主任
副召集人
輔導主任
執行秘書
教學組長
執行台灣母語日各項活動
領域教學、情境佈置、彙整資料。
組員
資訊組長
協助建置本土語言教學網站。
協助播放本土語言相關音樂及影片。
組員
設備組長
購置本土語圖書、視聽媒體材材。
組員
國文領域召集人
協助推動台灣母語相關工作
組員
英文領域召集人
組員
數學領域召集人
組員
自然領域召集人
組員
社會領域召集人
組員
健體領域召集人
組員
藝文領域召集人
組員
家長代表
提供推行台灣母語日各項活動之資源
(二)定期召開推動小組會議,規劃台灣母語日之主題與內涵,檢討實施成效,並針
   對問題尋求改進之道。
四、本會委員任期一年(任期自8/1起至隔年7/31止)。
五、本推動小組每年定期舉行二次,以八月、一月各召開一次為原則。唯必要時得由校長或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連暑,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邀請學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
七、本會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相關單位協辦。
八、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陳請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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